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 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 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 重耳曰: “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 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 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